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咨询你一点小事可以么。。。。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第一次租房子 不懂什么 我在网站上看到一个合租 是和一对情侣就一起住了 他们也不是房主 是二房东 他们说他们租这个房子 花了2200 他让我拿1000 他们拿1200 然后网费是600 我和他们平摊 300一年的网费 合同上是一年的合同 交的钱是三个月 压一个月押金。 我还有一个月到期就不想在这住了 太贵了支付不起。 可是合同上写着 我的提前一个月打好招呼 所以昨天我就跟他说 了 他说要我自己找好房客 找不到押金不退 合同上确实这么写的我昨天才发现 我以为是他们找房客 。 这确实是我马虎。。 可是我昨天要求看一下他和大房东的合同 他却跟我吵了起来 他说跟我没关系。 我觉得我们是合租的关系 我有权利看。 因为他说过我们的房子 是他那多的我那少的。。我现在都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 他是不是骗我。 他和房东的合同我应该签之前就看的 可是我马马虎虎的就没在意 但是感觉他们跟我没差几岁人挺好的 就没想那么多。 现在 我该怎么办 他不退我押金。。 也不给我看合同。 我

2018-09-10 22:4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111条规定: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有租赁合同的,那么根据租赁合同处理纠纷事宜,约定支付租金时间超过没有支付的,老板应当支付。
    3.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工人非租赁合同当事人,所以不应该承担租金支付义务。
    4.老板已经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你们不用负责,可以搬走,让房东起诉老板即可。
    5.该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警方不会处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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