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妈妈贷款的房子,儿子结婚了,打算送给儿子,可以吗

2020-02-15 20:5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的房子怎么卖
      
    一、转按揭
      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是目前可以做办理转按揭的银行很少,所以使用这种方法进行房屋转让。
      转按揭这种方式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银行是可以进行办理的,但也有银行是不办理这方面的业务的,还有转按揭一般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所以如果有这方面意向的时候,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这种模式仅适用于卖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卖主已经还了大半的贷款,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下,而且买主有充足的资金可以支付首付款的时候。
      一般这个时候,买家所付的首付将会是卖家所未归还的贷款数目,这样的情况下,卖家才能顺利的撤销自己房产的抵押记录,从而成功的转让自己的房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1、按揭房也具有所有权,法律规定,房产证上有业主的名字,就表明这房子归业主所有了,虽然贷款没有还完,这只表明你们还欠着银行的钱,不影响其所有权 的归属,只不过在你无法还清欠款时银行可以拍卖你的房子来还款。
    2、虽然房产证上是你丈夫的名字,但这房子是婚后购买的,你们又没有约定房子的归属,所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在婚姻法上是绝对没有错的,你丈夫和公公的主张是不成立的。
    3、对方有权在二审中提出评估,这是他的权利,这要由法院决定,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对他隐藏财产的认定是对的。
    4、法律有规定,对方握有不利于其本他证据而拒绝提供的,可认定对方握有该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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