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一个月半,因未签劳动合同和社保而发生劳动纠纷,被公司无故辞退,怎么办。

2018-09-10 22:5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关于未签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不满一年的被辞退的,支付到辞退前一日止;满一年被辞退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 1、经济补偿: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
    2、赔偿金:公司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包含经济补偿。
    3、如果未签合同,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一般都是11个月,除去已支付的工资。
    4、未交社保,可以要求补交或者折现。
  • 劳动法规中关于辞退员工经济补偿规定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注】以上内容即新劳动法中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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