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盆友一起饮酒,随后他开车撞人了,人们汽车上坐的,有义务吗?实际要担负哪些义务?

人身损害赔偿
2020-02-16 01:5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共饮者劝酒或未尽“提示喝酒不开车”的义务,死者家属可要求共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n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条第一款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第一款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1.司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事故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2.车主和司机之间形成雇佣关系的,雇员(司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见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PS: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依法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被告人,法院一般都会从轻处罚。法律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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