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商量了离婚。 当时,住房贷款26万人,在银行进行贷款的我是主要偿还者,家是男性给予的。 抵押贷款没有男子偿还的能力。 最近银行一直在找我。 现在我正在和前夫协商。 偿还住房贷款他可以一直住下去。 他一百年后房子留给我们两个孩子,然后房子继承吗? 我和前夫在路上是夫妻,所以他有了孩子

离婚
2020-02-16 04:1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 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并非不可撤销。对于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对不尽扶养义务的扶养人,经受扶养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扶养人的受遗赠权
    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的生活要常处于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其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扣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