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月份脚受的伤??当时公司没有报工伤??每个月的工资是正常发给我的??发了三个月的??我现在不想在哪干了??我现在脚还没好??不能用力??之后的误工费该不该他们赔??赔多久

2020-02-16 09:32: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 公司有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样在30日内会拿到工资的,比劳动仲裁快得多。
    (2)如果公司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的发放公司,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保;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
  •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治疗休息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期间根据伤情可以享受营养费,没有精神抚慰金,构成伤残的享受一次性工伤补助为9个月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合同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9级伤20岁以下为12个月、20-30岁为10个月、30-40岁为8个月、40-50岁为6个月、50-55岁为4个月、55-60岁为2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南通市目前的平均寿命
    77.95周岁,社会平均工资每月3287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