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就是独女,嫁人户籍迁婆婆,娘家人爸爸妈妈过世,房基地该怎样解决,宅基地证沒有自己的名字,户籍有我姓名

2020-02-16 13:1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嫁女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住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 1、比父母先过世的子女如果有子女的情况下,他们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他们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2、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