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正在商议离婚为什么没有离婚证书?

离婚
2020-02-16 13:1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如下: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说来,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因此对于协议离婚的房产分割可以综上考虑进行确定。
  • 国家实行婚姻登记制度,规定离婚需要取得离婚证,或取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  只有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无离婚证或生效判决书,不算离婚,两位还是合法夫妻。  想办理再婚手续,需要两位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或起诉离婚取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