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车回家的路上,坐电动汽车斜穿马路的人撞坏了四条肋,对方同意我但不出院要求10万人怎么办?

2020-02-16 16:0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碰到撞人不给赔偿金的司机,不赔不再协商、调解,直接起诉司机和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对方因为醉酒驾驶,撞坏他人车辆的,通常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将事故交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在交通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根据责任书中的责任,由过错方对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证据,依法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