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的房子拆迁,我的账户已经过去了,他的父亲,因为这是一个新的加薪,现在我需要支付45平方,离婚后,这45平方米,以确保它是我的。

离婚
2020-02-16 18:31: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以上是说立户后孩子户口怎么办,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否迁出的简要说明。根据上文描述的协议离婚前出和起诉到法院迁出。建议双方先协商户口问题,协商不成再起诉至法院。
  • 婚前财产拆迁所得的房屋和补偿,均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形式的变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个人所有,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但对于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婚姻期间拆迁,离婚后取得相关房产的,可以在房产取得后双方再协商分割房产份额,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2,拆迁房产的分割主要看相关拆迁协议,对个人具体补偿面积、补偿款数额
    3,拆迁协议中针对婚姻期间取得房产的个人补偿部分,离婚后取得的,一方都可以对其中自己应得补偿部分要求对方按拆迁协议具体数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部分可以要求对方作价补偿
  • 拆迁补偿中,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者产权安置,无论是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安置款还是安置房都是被拆迁房屋上存在的利益的转化行使。这种利益可能和房屋本身有关,也有可能是安置居住权有关。  
    1、如果房屋属于私房的,即产权房,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安置对象,居住权人并不是被拆迁人。  这个时候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就需要分析一下了,该房屋是否属于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是一方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父母的财产,那动迁后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动迁的是公房的,如果公房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的,但是因为结婚,配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是居住困难的,也属于安置对象。  如果当事人以本标准判断困难的,可以查看动迁协议,即动迁协议上是否有自己的名字,或者房屋配置单上的配置方案是什么。  如果能够确定自己在动迁安置中享有权利,那么可以等到动迁安置后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根本就不能获得补偿的,当事人还是早日起诉比较好,离婚诉讼之路很漫长,早点起诉有利于案件的早日审理结束。  相关知识  根据民法的添附理论,房屋的总体增值当然包括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当然会一并确定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整个房屋价值中所占的比例,给未取得房屋的一方以相应的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损害女方的权益。  装修部分想要取得相应补偿,其前提是事先签订协议。  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  因而,如果想要得到与首付款对等的补偿,必须签订协议,将装修款当做购房出资款来对待。此类协议内容无法在购房合同中体现,男女双方可另行起草,主要内容体现装修款为购房出资款即可。  当然,签订此类协议之后,日后离婚分割方式也会因为出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是婚前全额现金付款买房,其二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第二种最为常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