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问一下,我黑龙江人和澳门人结婚了,想申请在澳门身份,是不是我们领完结婚证就应该去公安局然后办理申请澳门居留权,然后再办探亲证,听他们说要记分才能申请单行证,够积分了就可以申请澳门非永久身份,具体我们结完婚要怎么做,需要什么流程,

2018-09-11 04:3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的五条必备条件与禁止条件如下所示:
      
    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线。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性,违背法定婚龄结婚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如虚报结婚年龄欺骗登记机关,或不足法定年龄的事实婚,均属违法婚姻。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已有配偶的,不予登记。即要求结婚的人,只能是未婚男女,丧偶或离婚的男女。只有无配偶的人,才具有结婚的条件。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再婚而又均离异的人。如果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复婚,则构成重婚。这种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4、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是结婚的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指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姊妹、伯叔、姑与侄子女、堂兄弟姊妹,舅姨与甥子女、表兄弟姐妹等。
      
    5、禁止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以下三个方面:患麻风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患性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性病是指梅毒、淋病等多种形式的传染性较强的疾病;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男女不得结婚。
      结婚所必须要符合的法定条件需要满足双方在自愿且达到了法定年龄的前提下结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应该是单身的身份,夫妻双方不存在血亲关系,夫妻双方在结婚前要进行婚前体检,为了防止夫妻双方中有人存在有禁止结婚的疾病。
  •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的办理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   
    2、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证明   ⑴户籍证明   ⑵身份证   ⑶婚姻状况证明书   ⑷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⑸男女方单寸照片2张   
    3、携带以上到计生办进行审核登记后,由乡镇、街道出具证明,到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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