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1995年买了一所农村房子,但是我的账户不是本地的,所以我不能通过这个账户。但去了公证处公证。我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公证
2020-02-16 19:3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的流程如下:
    1签订买卖合同
    2准备首付款,冻结;
    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
    5网签;
    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7缴税领证;
    8银行解冻购房款;
    9抵押登记;
    10物业交接,水电过户;
    11土地证查档(办理土地证)。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取消
    3、
    4、9项 第2项换为,准备购房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应当有条件地承认。首先,农村房屋买卖体现了权利主体的意思自治,买卖双方缔结房屋买卖合同完全是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其次,农村房屋买卖并没有与我国任何的一部法律规定的内容存在冲突。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解释,足以否认合同的有效性必须要是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