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4.5年,没有孩子,结婚前男性第一次购买房间,结婚后男性贷款,女性出的装修金。 房本男子姓名,现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
2020-02-16 20:0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
    (三)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四)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 因此如果男方在离婚时存在过错,而女方不存在过错,双方满足上述条件是,可以依法在分割离婚财产时请求过错的男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 家暴导致的离婚,属于一方存在过错的行为。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