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人合作开店,现在双方同意转让店铺,与接管店铺的一方签订转让合同,还接受了存款。 这个合同有效吗

2020-02-17 06:0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是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合同义务转让包括义务的全部转移和部分转移。《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的同意。
  •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生效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交付起合同生效。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合同成立即生效,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
    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 定金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关于定金交付的时间,证约定金通常与主合同成立同时交付,以确实起到证明合同的作用;违约定金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同时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后、履行前交付,因为在这段期限内的任何时刻交付,违约定金的功效都是同样的。
    定金的标的,一般为金钱,少数情况下是其他代替物。在金钱以外的物作定金标的的场合,之所以要求为代替物,是因为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时,必须双倍返还,而特定物为定金标的时无法双倍返还。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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