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打算本月底从公司退休,但是今年的公积金没有调整基数,社会保障也被扣除,只缴纳了2个月。 公积金基数调整还可以享受吗(我方向上调整),还没缴纳的社会保障怎么办?

社会保障
2020-02-17 07:0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通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在我国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工作日、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安排停产待岗等时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者在原单位有住房公积金,但我离职后,并未转出,现在想转到现单位,劳动者不需要找原单位,只需要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可以到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办理提取手续或者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建议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通常要求连续缴纳12个月可以办理贷款事宜。
  •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与缴纳社保一样,都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单位不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的方式予以解决。公积金属于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收缴,主要是为员工买房而考虑的福利。
    公积金中心没有强制执行权。 而社保隶属于劳动局,如果不缴纳的话,劳动局可以强制执行的。或者通过劳动稽查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