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公不活了二十年了。 现在老太太要婆婆,老太太又有一两个女儿,条件比我婆婆家好,我婆婆有没有赡养的义务

2020-02-17 08: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退休工资不足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子女仍应当承担付给赡养费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时,父母有权起诉要求支付包括护理费用在内的赡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 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 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由于生活 上照料的义务是无法强制执行的,只能是要求其承担护理费用。
  •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我国法律鼓励儿媳对公、婆尽赡养义务。按《继承法》规定,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婆婆的子女有赡养自己母亲的义务。包括去世的儿子,和其他子女。
    对婆婆,媳妇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3】儿子去世了,儿子的财产份额,儿子的母亲有继承的权力。
    【4】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5】儿子的承包期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
    媳妇和婆婆协商解决承包的份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子女应该依法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赡养老人除了物质上的赡养义务外,还包括精神方面的义务,作为一种赡养义务是法定的被赡养人的权利,也只有被赡养人才能有权放弃或主张。
    且赡养义务应该不可以转让! 你说的这种情况实际上应该是一个赡养协议,而非转让赡养义务的协议(因为赡养义务不能转让),当事人按照真实意思表示签署协议后,应该依法生效。
    但此后,如果你妹妹的情况发生变化(如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无赡养能力等),你父亲又向你主张权利要求你尽赡养义务的话,你还是应该依法承担赡养义务,不会因此协议而赋于你不赡养父亲的权力,尽管你父亲和妹妹已经同意此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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