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用我的家庭账户贷款。这笔钱被直接转入他的账户。我签了。现在借款人逃跑了,我该怎么办?

2020-02-17 08:4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详细审查证据材料,看是否存在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另外,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
    债权人如果未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代债务人清偿债务。但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担保法》第17条特别规定,如果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一般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因此当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时候,即使当初的保证合同约定的是一般保证,债权人仍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人长期下落不明,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因此,如果债务人长期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继而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拨付应当偿还的债务。
  • 房屋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房屋抵押贷款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许的,要求抵押房屋贷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贷款发放方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银行有权追回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申请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外地户籍需要提供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或者收据;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或其他资产证明。
    除了以上五项资料外,由于各大银行对商业贷款要求有一定的差异,还要详细询问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无论是一手房贷还是二手房贷,都要将自己的申请材料递交给负责房贷办理业务的银行客户经理。
    材料递交的是否齐全,这是商业中最重要的一步。银行收到贷款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就会对证明资料、房屋的情况、借款人的资质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核。房屋抵押贷款客户的信用记录很重要,是反映客户的还款意愿的历史证据。
    如果你的信用不良会直接导致贷款申请的失败,所以,平常个人信用的累积是很重要的。贷款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办理抵押、保证、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