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因车祸住院,由于事故认定书37的责任,向对方索取1万元医疗津贴,首先对方答应,付钱给保险公司,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2-17 09:34: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需要出示的相关证据

    (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

    (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

    (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五)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已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六)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七)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国务院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保监会解释说,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需具有一定条件。

      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 可以垫付。但请保留好保险公司答应的凭据和自己垫付的钱的凭据、发票等,以备后续向保险公司理赔。

    附上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
    1、发生事故时,首先请冷静理性对待。首先看有无人员伤亡,若有人伤亡,应以人为本,先救人。
    当事人对此次事故有无争议,如果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事故事因清楚,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然后撤离现场!

    2、如果对事故事因有异议的,则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告知在某个路段除了交通事故,然后通知保险公司人员来定损。


    3、交警通过事故现场评估判定责任方,针对责任方必须理赔!责任方判定出来后扣分且罚款处罚!

    4、受损车辆经保险公司人员定损后,不严重的自己开到4S店进行维修,特别严重的安排拖车公司拖车到4S点进行维修。


    5、车子修好后由事故责任方理赔结算,然后再把车子开走!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必须要将所有索赔材料交付,经过核对后才能垫付赔偿。
    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2.如果受害人坚持要起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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