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整夜不停地努力工作了九个小时。最后一个小时我无法支撑自己。经理说我不能离开,直到我完成。我加班一小时。最后,我不得不再扣两个小时的工资。这合理吗?
-
工伤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时包含加班费用。因此可以看出,因为发生工伤而依法进行工伤索赔的,加班工资也应当被算在其中。
-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追讨,可以向工会求助,可以向
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对公司的货款,员工没有处分权。
员工私自扣下货款,是违法行为,是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司的财产据为己有,从而强迫公司清偿工资,如果员工不是及时知会公司,或者扣款多余拖欠的额度,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不过,职工已经知会公司,扣款不超过拖欠的工资数额,并有
证据证明,公司即使报警,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建议职工立即向劳动监察投诉,在劳动监察主持下交付货款,结算工资。
-
你好!一天8小时,一星期40小时,超过部分都属于加班。工作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
1.5倍计算,周六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3倍计算。你们可搜集并保留平时加班的证据,在单位不给是通过法律途径救济。在一定情况下最好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