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法律,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
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
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因此,除非招标文件明确约定不可以通过分公司转帐,则转帐行为应为有效,而题中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也应为有效。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