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身份证的复印件有没有可能没有标记给其他人,比如私人贷款之类的?

2020-02-17 11:0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借款用途的风险

    民间借贷中要注意恶意借贷的问题,也就是借款人筹集资金所指向的对象为非法用途的借贷关系。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该行为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被确认为无效。

    在实践中,往往有些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出借人则也往往牟利心切,未注意审查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款是为其非法活动提供资金的仍盲目出借。
    但是,如经司法机关查实,是可以依法没收出借的款项,并可对违法借贷的双方处于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更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对出借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
    1、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以保护;
    2、企业向其他企业借贷或向内部职工以借款方式筹集资金应限于生产经营所需;
    3、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注意收集保存有关证据
    4、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借款利息;
    5、注意是否存在有效担保,尽量采用法定担保;
    6、依法从事民间借贷行为,防止借贷合同无效;
    7、提前防范“虚假诉讼”,而发生的逃避债务行为;
    8、发生纠纷及时向法院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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