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很久以前就给了我拆迁补偿。现在他病得很重。如果我弟弟向我索要多年前去世的母亲的那份,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2-17 11:0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的房屋要拆迁,根据合同约定,主张房东给予补偿。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由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无需给承租人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
  • 如果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依据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和当地政府依据该法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来实施拆迁补偿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其补偿为地面上建筑物造价即重置价格减折旧,除土地属集体没有补偿外,其它房屋补偿与国有土地上征收相似,但集体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村集体可以在房屋拆迁中用集体的积累来补贴村民,如统一建房按人口分配面积,房屋差价由村委按人口补差等,只要有本村户口属于本集体经济的成员就能享受集体福利。
    条件差的村集体就没有补贴,也没条件统一建房,但可以重新划拔宅基地让你自已建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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