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出现,被人打,之后,打人的人不承认,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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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把人打伤,打人者不承认,可以结合其他
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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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之间的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一般流程是:自己先看病,痊愈后去做伤情鉴定,然后双方坐下来调解。如果对方愿意赔偿,得到伤者的谅解,那案件就调解结案;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或者赔偿不能让伤者满意,那就打人者采取强制措施(此案中应该是轻伤标准,采取的措施应该也会是取保候审),然后等待法院宣判,伤者可以对打人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如果先行让对方拿钱出来也可以,以后在调解过程中折抵掉,或者在审判中作为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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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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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