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姐妹四个,他哥住牢房了,他大嫂说没有钱无论老年人,2个亲姐姐又说女儿不应该赡养父母,您说我该怎么做?

2020-02-17 13:4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遇到这种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可以提出自己因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而要求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 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赡养老人是每个儿女的法定义务,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儿女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免除,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当一方子女经济状况不好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经济条件好的子女多支出点赡养费。
  • 赡养老人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不分儿子和女儿。
      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我国从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刑法等多个法律规定了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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