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原企业自动离职以一年,企业从沒有帮我交个人公积金,在企业以工作中十几年了。原企业还能补充我。

2020-02-17 14:03: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 您好, 职工在下列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是可以在职工发生以下住房消费时办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二是可以在职工发生以下情况时办理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缺一不可);   
    (4)死亡。

  • 1、劳动者离职,要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2、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缴纳单、身份证、照片,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
    3、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社保手册、失业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按照社保局规定缴纳社保即可。
    4、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公司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或者制定的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 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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