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x配餐员上班时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行人,双方都受伤,责任减半,住院期间对方为1万5千美元,我方为5千美元,保险索赔困难,没有网上支持,只有官方电话,对方要我付钱怎么办?

2020-02-17 15:4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进入诉讼后,各地法院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往往按照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中的责任划分比例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我们认为,这两个责任的性质是不同的,不能以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中的责任划分来裁判民事赔偿责任比例。
    理由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责任具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双重性,如果用行政法规来规范民事责任,就难免有一定的缺限和不足。除了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一般区别外,就医疗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而言,二者还存在两方面的差异,民事责任是社会的基本关系,主要应由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规范来调整,两项责任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 车祸保险赔偿费用的计算: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交通事故,责任各半,对方有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一人承担一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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