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不主张离婚,是因为我两个人的婚姻给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我经常说坏话,说我不给他吃饭,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0-02-17 15:5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造成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是指侵害受害人生命健康权身体权的损害后果。人身损害所受到的损害是人的身体、健康、生命被造成侵害,导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的结果,其侵犯的权利须是生命权、健康权,且这种损害所带来的财产损失是可计量的。
    例如,员工因工伤而丧失劳动力导致工资的损失。人身损害还存在着一种特殊情况,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同时,精神也遭受着痛苦,这也是一种损害,例如,毁人脸容,受害人可就这两种损害请求赔偿。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和夫妻债务问题进行协商,但是不能够请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该方支付相应的离婚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