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院校签合同去见习,随后来到发觉并不是自身喜爱的毕业实习,如果半途回来会被缓发毕业证书或开除学籍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2-17 17:1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得开除学生。父母是孩子第一教育人和法定监护人,父母应当配合学校对自己孩子的教育管理,务求学生良好习惯地养成(否则长大后极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有统计学上的实证)。
  • 开除学籍仅仅是一种对学生的纪律处分。目前只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由学生在学校内进行申诉,不服学校的申诉处理决定,再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教育主管部门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学生不服再向更高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学生起诉也只能诉教育行政部门,而不能起诉学校。
  • 教育部门现行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遗失不补,只能申请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的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应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须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除此以外,学历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对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教育部强调,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对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