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改造了我未发表的文章,参加学校比赛获奖。 这不是侵犯了我的着作权吗? 如果诉讼对他有什么后果和赔偿

其它
2020-02-17 18:5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法律规定发表文章,文章内容不得涉及他人的隐私、或有损毁他人名誉或人格。需要在正常渠道发布。
  •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仅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广义的著作权既包括狭义的著作权内容,还包括著作邻接权,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如艺术表演者的权利、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图书和报刊出版者的权利等。
    以上是关于广义的著作权包括什么的解答。
  • 著作权中人身权为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受到侵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规定,是必须要“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关于赔偿标准,具体由各个案件来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