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武学XX上下班,酒店餐厅沒有历经本愿意让我们入了出现意外、生育险。这能算为法

2020-02-17 21:4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意外保险的赔付标准:

    1、医疗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会给付定额的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2 、残疾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4、停工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 一、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
    (一)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失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
    (一)
    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
    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或者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二、从业妇女在生育期间是否还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个人缴纳部分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从业妇女领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按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在规定的享受期限内适逢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的,可按新的标准执行。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生育保险报销流产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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