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爸是农民工盖房子的,我工作受伤了,胸背被打,胸腔积液手术住院60天就出院了,从2018年11月30日到今天2019年9月2日,这期间打工费应该怎么提供,没有障碍,不能提供收入证明。 因为这几年是为了个人而工作的。 如何提供精神损失? 寻求解答。 非常感谢你

其它
2020-02-17 22:1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因此,离婚后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中有的按伤残等级赔偿,按每一级5000元计算。
    精神损失费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支付。
  • 收入证明是你所有收入的月平均值,要单位人事单独给你开的。合同上的收入只能代表你收入的一部分。像差费补贴、误餐补助、奖金、还有每年的工资涨幅都不在合同里反映的。
    但如果没有别的收入,劳动合同里的工资也可间接作为你收入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