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嫌疑人是17岁时集众打架斗殴,三年后被捕起來,那时候另一方有多处轻微伤,并且并不是首犯,大概理应被判是多少年?

其它
2020-02-18 00:3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致人轻伤的量刑与赔偿
      《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1、多人共同实施了故意或随意伤害他人行为,导致受害人轻伤,即便不是主犯应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并非主犯,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其书面谅解,主动投案自首,举报同案犯,向司法机关表达知罪认罪悔罪的态度,司法机关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或免于处罚的判决。如果从犯被判刑,在量刑上会适当轻于主犯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人轻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打人者作为赔偿义务人应依法给付。
    5、即便受害人的伤情够不上伤残,但是如果位置较为特殊,例如,在脸上留下难以祛除的瘢痕,可以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93条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8条、9条、10条
  • 我国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鬃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也就是说17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罪行时同样会被判刑,只不过不适用死刑而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