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房东通知你30天前要收回房子,再找房子,要你付中介费,合同上说一方违约要支付一个月的租金违约金。 这种情况下,可以免除中介费重新找房子之后,请求违约金吗

2020-02-18 08:07: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根据你所说,租赁者已经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合同规定这种行为可以解除合同的话,房东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房子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没有这种约定,虽然对方有违约行为,但这种违约行为并不是你解除合同的理由,你也应该承担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但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之间可以相互抵偿。具体数额以实际为准。 如果满意请采纳
  • 合同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
    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房产中介出现故意隐瞒交易信息,提供虚假交易材料,或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等非归责于卖方或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易中断不能继续履行,以至于损害了交易双方的实际利益。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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