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苏州中区上班的第一天,被单位领导无辜开除,公司是否违法,可以要求赔偿

2020-02-18 09:2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属于违约行为。首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未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开除员工的情况,只对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做了规定,此时,是否解除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的权利而非义务。
    其次,公司的规定可以视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打成的协议,属于契约的一种,如果不按其执行,属于违约行为。关于申请赔偿的问题,因为属于违约行为,所以要看公司规定中,有没有相关内容,即公司是否规定不按规定开除员工应该对谁做出什么样的赔偿。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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