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新员工入职工作中7天,因公司辞退员工辞职,企业应当帮我7天薪水嘛

2020-02-18 10:2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提前一个月告知没有违约金,但是你可以拒绝履行。可以不签署协议,可以协商处理。
    2、通知你离职,分为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书面通知要写明要求离职的具体原因及组织上相关材料。但是如果单位在你在职期间曾为你买了保险,建议你让公司帮你办手续能够领导全额的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再进行签字,保障自己应得的利益。
    3、公司裁员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是违法裁员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即使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来裁员,只要不是你存在什么问题,公司一般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不单单包括基本工资,福利、绩效工资、奖金等都要算进去,否则可以申请仲裁
  •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不可以马上离职,应该完成交接,按正常离职流程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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