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亲姐姐完婚十几年啦,挨揍可数次,,小孩如今十多岁啦,小的块十岁啦,,之前挨揍,说离异考虑到小孩沒有离,,昨日又挨揍啦,提前准备离异呢,假如警报该怎么办??如果离异我姐带大儿子得话,男性会有哪些赔偿啊?资产怎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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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
抚养问题,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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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知道孩子不是亲生了,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因为女方属于婚姻的过错方;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条 【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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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
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
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女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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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条件最重要的就是法定的“过错情形”,根据
婚姻法规定,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只要有上面四种情况之一并满足其他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就可以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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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