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嫁的女儿有养育父母的义务吗? 女儿养的没有血缘关系吗?

2020-02-18 12:0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遗嘱依遗嘱,没有遗嘱依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死亡后,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 父母对于子女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抚养的义务,因此不能违反法律规定遗弃子女。遗弃是指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遗弃的主要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受到抚养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行为人须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具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
      
    (3)主体须是对被遗弃的未成年人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并且具有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的人;
      
    (4)主观主面为直接故意。遗弃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构成犯罪。严禁父母遗弃未成年子女。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赡养是子女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具体是指子女为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衣、食、住、行提供保障。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直至父母死亡为止。不跟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付给赡养费。有多个子女的,可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经济条件和父母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子女本人或者父母所在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扶助是指子女应在日常生活中对父母给予照料侍奉。特别是对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
    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认为赡养扶助父母仅仅是支付赡养费,应当认识到扶助父母也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律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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