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责任书出来的车主责任主说我不受理保险公司的主人?

2020-02-18 12:5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保险的肇事车驾驶员,车主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要看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是否能完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车祸次要责任不负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中按比例赔偿受害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交通肇事罪的起刑有明确规定,无论死亡或重伤几人,但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是必要条件。
      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 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是2000元,也就是说:无论你全责还是主责,交强险赔偿对方车损2000元。然后,就看你是否入了商业三者险,如果入了,是否不计免赔?
    1、无商业三者险,你个人承担对方车损2000之搜索外剩余部分的70%~80%;
    2、入有商业三者险+无不计免赔,由保险公司和你个人承担共同承担2000之外剩余部分的70%~80%,(你承担依据保险合同应当免赔的部分);
    3、入有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由保险公司承担共同承担2000之外剩余部分的70%~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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