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未成年人,有人因为骂我父亲而受了轻伤,我2003.6.16,现在不到16岁,现在我怎么做出判决呢

刑事辩护
2020-02-18 16:2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索要赔偿的对象:看是谁打伤的你就向谁索赔。
      
    (2)可以索要的项目和范围包括:你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适当的营养费等。如果构成毁容,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3)至于能索要多少:不好断定,如果你方是先侵害对方、对方是正当防卫的,可能得不到赔偿或是对方只承担次要责任赔偿一小部分;
      如果是双方寻衅滋事,可以向打人者索赔全部损失。
      当然,对方有损失的,你方也应赔偿全部。
      
    (4)索赔方式: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公安调解,调解也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不经公安调解,在私下协商赔偿不成时,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
  • 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关依法取保候审之后,在取保期间,应服从司法机关的管理及要求,并随叫随到,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服从司法机关的相关要求,配合司法机关的刑事侦查或审查起诉及审判。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伤,依法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名受害人轻伤,依法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司法机关认定属于纠集多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依法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标准进行赔偿:??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受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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