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经营数额十万元,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吗?

商标
2018-07-02 13:5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而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不同。前者是本经他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后者则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公私财物。可见,从理论上看,二者有本质区别。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在纯系虚假的商品上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如行为人在纯系国产电视机上贴上国外名牌商标骗取他人钱财,对此行为,应定诈骗罪。
  • 商标申请过程中能不能使用,是根据商标使用对应的主体来判定的,需要区分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和商标强制注册原则:
    1、属于商标自愿注册的类型,那么该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可以使用,但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属于商标强制注册的类型,那么在该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就不能使用。不过,目前只有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及部分药品是强制注册的,其它商品无需强制注册。
  •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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