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人因工作需要而被判缓刑一年以上,如果警察局打开犯罪记录,可以直接证明可以直接取消,

其它
2020-02-18 21:18: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岁的公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解释上也采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界定,以未满18岁为未成年人。
    我国现行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心理的发育阶段,其思想尚未成熟,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还比较薄弱,有着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特征。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点,我国刑法和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作出了不同于成年人的规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
    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优先使用缓刑。
  • 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职能,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产生的刑事侦查职能,即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进行立案并采取侦查所需的强制措施,二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产生的行政管理职能。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下,公安机关上述两种职能分别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在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公安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可以受到法院行政审判的司法审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作为刑事司法机关行使侦查职能时,公安机关所实施的行为则不属法院行政审判的审查范围,而应由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有关行为相对人也可通过国家赔偿途径使其权益获得救济。
  • 未成年人缓刑期,又犯敲诈勒索罪,如果符合收监条件,可能会收监。  《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的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