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全责他全险,我没有收入证明,我就头晕,我想要知道我能拿到多少赔偿金

2018-09-11 09: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收入证明与实际工资不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单位不得扣押员工工资,否则违法!
    2、社保必须缴纳,自员工入职三十天内缴纳,不缴纳的,违法!
    3、未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最多可以申请11个月的工资!
    4、所有这些问题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立案或者去仲裁委立案仲裁。
    5、仲裁是劳动争议必经之路,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对方有收买行为的,你可以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后15日之内上诉法院。
    6、你要求的这些(赔偿2个的工资、入职6个月的社保、3月份流产请假扣的工资、婚假扣的工资和被辞退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基本上都是合理的,再加一个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除了要求对方赔偿外,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
  • 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只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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