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与我沒有结婚证书生了一女,之后人们协议书分离,我二婚了,他也再次机构了家中,要生小孩,她们要办准生证,需不需要要我去村上签名愿意

2020-02-18 23:1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再婚能生孩子吗?这个根据各省的规定来决定,不同的省有不同的规定。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生育孩子的规定: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 再婚准生证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再婚夫妻如果想要自己的孩子办理准生证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各省的计划生育的政策。
    虽是再婚,但双方之前均无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
    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四)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
    符合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申请生育二胎的育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生育证》
    如果一方是离婚的还需要带之前的离婚协议或离婚证书
    如果双方均有子女,相当要第三个孩子,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办理准生证的权利
    以上只是对再婚办理准生证需要哪些手续。
    一个大概的概括说明,因为不同的情况以及各省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不同的,要视情况而分析。但是还要遵循国家整体政策。
  • 夫妻离婚,如果孩子年幼,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女方再婚,男方提出变更抚养权,法院是否会支持呢?对此,律师表示,双方可以协商。以下是具体分析:
    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原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并非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仅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该意见又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则应当予以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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