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家中有一个侄子赌钱,如今借走放高利贷少了一百多万?家中乏力还款,如今应该怎么办?

2020-02-19 01:1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除借款时有分别偿还债务的约定外,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人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 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 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属于高利贷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的合理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予以确认和法律保护。也就是说,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民间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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