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车祸事故损失赔偿一案,我请的刑事辩护律师已付钱、判决书早已出来,如今必须到法院院长。必须刑事辩护律师在去法院院长申请办理、刑事辩护律师还必须在次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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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死原因是
交通事故,但医院延误抢救情节能否成立是关键。只有成立了才能主张。
问题涉及到死者在双重过错下发生最终死亡的结果情况下,是否能够获得双重赔偿。这一点只有最高法才能作出解释。
比照交通事故和工伤理赔可以同时独立进行的最高法意见精神,不同的侵权应能获得不同的赔偿原则,应能获得双重赔偿。
最高法意见的征求必须通过程序进行,而这个程序不是老百姓能够进行,最低限度必须聘请律师交涉。
建议听取律师意见再考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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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财产损失的范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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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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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