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劳动能力鉴定和残疾鉴定有什么区别

2020-02-19 08:1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申请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必要时可延长十五日。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
    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拿到劳动能力鉴定书之后,可以再根据相关情况确定工伤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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