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有60%的股份。 想被其他股东掏腰包解散公司,但其他股东不同意。 这个时候怎样才能解散? 在一家小公司,有10名员工来。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2-19 09:0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

    公司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或董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者即使能够召集也因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无法达成有效决议,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欺压行为则一般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正在或将以非法的、压制的方式行事,使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策,危及公司存立等情形。

    二、提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这里的其他救济手段,应主要是指公司内部的救济手段,即原告应当用尽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穷尽公司内部自力救济,仍不能解决僵局或者欺压问题的情况下,才可选择诉讼的手段。
    起诉时,原告股东应向法院提交其行使股东权利解决纠纷或自行协商未果的证据

    三、原告应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可以是一个股东,也可以数个股东合计持有10%,以起诉之日为准。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一是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项出现;二是股东会决议解散;三是因为合并分立而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是公司解散不按期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的请求组织清算解散;六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通过其他方式不能解决的,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申请人民法院解散。无论那种方式解散,占表决权25%的股东指可以提出解散的议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无权决定解散事宜。
    除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和撤销以及人民法院决定解散的情形,其余情形解散公司按《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股东无论大小,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股权受法律保护,只能通过法定程序转让,公司无权剥夺任何股东的股权!
      
    2、股东作为员工,是股东个人的另一种身份,作为员工受公司制度约束,也可能因违法被公司辞退,但其另一个股东身份仍受法律保护,公司无法剥夺!
      
    3、现在用人单位辞退后,其公司小股东身份不变,作为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所有权利与义务,有自由转让股权的自由,也有不转让的自由,仍可享受公司分红和参与公司管理的权限。

  • 1.股份构成一般说的是构成股东的性质,如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外资股、公司持股、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企业员工股、社会公众流通股等。



    2.我国试行的企业股份制的股份构成形式主要有三种模式:(l)一企四制企业的股份由国家股、企业职工集体股、社会法人股和个人股四种成分构成;
    (2)一企三制飞企业的股份由国家股、企业股、个人股三种成分构成,没有社会法人股,这是目前试点企业采用较多的一种形式;
    (3)一企两制企业只有国家股和个人股,不设企业股。


    3.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股权是指各种性质的持股机构或个人所占的持股比例,表示其在公司的权利的大小。是区分大小股东的标志


    4.对于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而言,提到股权,更多的时候指的是一种利益分享机制,而非真实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称之为虚拟股,如华为员工持有的股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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