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部门是不是能够 反复申请办理取保侯审

刑事辩护
2020-02-19 10:2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当事人请求取保候审常说成保外就医,要求保外就医常说成取保候审,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
      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保外就医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酒驾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经过执行关机关批准。执行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派出所。
    法律依据:

    1、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九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   如果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再次取保候审,在办理取保候审的同时,法院会留下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方式,法院在开庭时,会按照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开庭。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是被人保的,法院也可以通知担保人开庭时间,然后由担保人会同监护人,带领犯罪嫌疑人到案开庭。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变更强制措施,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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