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在我不知道的状况下,我用手机号码做贷款担保人,(购物分期还款这类的或借款⌒实际不清晰)他这算诈骗罪吗

2020-02-19 10:3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诈骗罪中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 怎么才算诈骗?一般来说,诈骗罪的构成为: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 债权债务纠纷担保人责任应首先看合同约定,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实物是什么?关于担保责任具体作何约定?担保的范围是什么等;担保人以实物代偿时,是否办理了必要的交接手续,如书面的证明材料、相关机关的登记证明等;这些情况不明确,就不好对担保人是否可以完全免责作出一个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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