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做微创手术治疗植物人,医院拔除呼吸道患者死亡,带走尸体,医院要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2-19 11:1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应当进行赔偿,公司对此不负赔偿责任。因医院对设施处理不当导致病人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了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而公司不负责,因为这不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因为与公司无关。
  •  员工因病死亡,公司不存在侵权,没有赔偿。但应当按照所在省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其中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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